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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在海外走红的美食ko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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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有意思的是,林语堂相信,族籍和文化是由我们的胃所决定的:“其实我们对乡土的爱恋多半是对童年时代敏锐的感官享受之回溯。对山姆大叔的忠诚是对
有意思的是,林语堂相信,族籍和文化是由我们的胃所决定的:“其实我们对乡土的爱恋多半是对童年时代敏锐的感官享受之回溯。对山姆大叔的忠诚是对美国甜甜圈的忠诚。”许多侨居海外的美国人会“追慕故乡的熏火腿与甜番薯,但他们不会承认这引发了他们的乡恋,也不会将此感慨写入诗歌” 。两年之后,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一书中重申了这一观点:“什么是爱国主义?它不就是一种对我们童年时吃 过的美好食物的热爱吗?”他总结道:“人都要吃,就像人都会面临死亡一样,由此最能体现天下一家兄弟情。”
更有意思的是,林语堂在此并未提及他自己童年时代的食物,而只是提到他在北京那些岁月里尝到的传统食物。
只有到《吾国与吾民》的最后几页,我们才看到林语堂对自己国 家的命运感到多沮丧(华尔希劝服了林语堂将这些段落从开头几页移走,因为担心读者会受惊吓)。辛亥革命只是“将一个帝国吹成了粉灰,留下一片废墟,还有呛人的尘灰。有时人们甚至希望中国仍然是个天朝帝国”。在此,林语堂呼应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精神—“从民族国家的层面讲,我们还仅处于孩童期”—他引用胡适的话,他曾以“先知式的愤怒”吼道:“中国不亡,是无天理!”
《生活的艺术》一书则将食物编进一幅更大的挂毯中去了。“我们的动物性遗产”一章有一节“论肚子”(上文讲过,烹饪美食学就是 “胃之定规”),林语堂援引了一篇他自己翻译的李渔的奇文。按李渔的说法,人类有两个器官是“完全没必要的”,即嘴和胃(口腹):
口腹具而生计繁矣,生计繁而诈伪奸险之事出矣。……草木无口腹,未尝不生;山石土壤无饮食,未闻不长养;何事独异其形,而赋以口腹?3
林于是对人类长出这么一个肚子之事发了通牢骚,但承认,“既有了这个无底洞,也就真无可奈何了,现在直须将它填满”。他接着叹道,以孔子对人类天性的深切了解,他“把人之大欲简括于两项:进食和生育,即饮食男女”。林语堂在此引用的自然是《礼记》中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中国读者不言自明,而美国读者可能无兴趣了解。
《生活的艺术》之论述于是进入了一片新天地。林语堂告诉西方读者,从饮食的角度来看,中国文明远比西方文明成熟。朋友在餐桌上相见就是和平会面:“一碗燕窝汤或一盘美味炒面,有缓解争辩激烈度的效用,可以让双方针锋相对的意见和缓下来。”社交于是就成了政治。中国式的智慧坚持认为,“所有纷争皆可解决于筵席之上,不必去对簿公堂。……在中国,人们常常为遂愿而设宴联欢。事实上,这也是一种最保险的仕道腾达之术”。
此外,法国与俄罗斯的大革命其实也是跟食物相关的:“肚皮挨饿时,人们不肯工作,士兵不肯打仗,女歌唱家不肯放声,参议员不肯辩论,总统不肯治理国家。” 但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的酷评好像很不中听:“中国政府之所以工作效率相对较低,也许直接导因于全体官僚每晚个个都得去应酬三到四场宴会。他们入肚的四分之一是在滋养他们,而四分之三则是在残杀他们。”
我们来看看中国在烹饪方面的优势。即使在最简单的层面上,美国和欧洲菜也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除了在面包和甜点方面该遥遥领先外,西餐给人味道相当平淡、品种极其有限的印象。在任何酒店、寄宿公寓或轮船上连吃三周之后,在吃了十三回鸡皇饭、烤牛排、羊排和鱼片后,盘中之物就肯定会开始变得索然无味了。
西式烹饪“最不发达”的该是做蔬菜了,菜的品类不多,只放在滚水里煮,“总要煮到过头,直煮到色泽殆尽,看上去迷糊一片”。有两条规则让中国烹饪有别于欧式烹饪。
其一,“我们吃食物时讲究吃它的组织肌理,我们牙齿咬着时感到的那种松脆或弹性,同时我们也讲究其 色、香、味”。
其二,讲究“滋味的调和”。比如人们只在“吃过白菜烹鸡之后才知白菜之好滋味,那是因为鸡之肉味渗入了白菜,白菜之味也渗入鸡肉”。
尽管优劣明显如此,但什么也不会改变。美国人会执着地吃着他们的甜甜圈,除非有一天“中国也能做到船坚炮利,把洋人给揍一顿, 到那时洋人才会承认中国人无疑是更优秀的烹饪家”。若“洋人愿意谦虚好学”,那中国人是有“很丰富的秘诀可以教洋人的”。不过在此之前,光是空谈一无用处,因为“我们也无炮舰,即使有,也不会驶入泰晤士河或密西西比河,强迫英美人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不然就一枪把 他们送上天堂” 。
文章来源:《海外文摘·学术版》 网址: http://www.hwwzzz.cn/zonghexinwen/2022/0110/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