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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政策视域下的国际交流基金海外日语推广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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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国际交流基金设立的背景来看,开展与美国以及中国等亚洲国家的交流活动是这一机构设置之初的最主要工作。此外,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欧美等
从国际交流基金设立的背景来看,开展与美国以及中国等亚洲国家的交流活动是这一机构设置之初的最主要工作。此外,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欧美等国与日本的贸易争端也不断升级,东南亚甚至发生了反日暴动。日本政府开始反省对外交流活动中的经济中心主义倾向,逐步重视文化在国际交流中所起的作用。1978年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后,时任首相的大平正芳指出,日本已经在70年代从经济中心主义“毕业”,今后应进入“文化的时代”(国际交流基金30年编纂室,2016:23)。对于当时的日本政府来说,改善日本在国际社会的负面形象,减少国际社会对日本所抱有的偏见,是最为紧迫的任务。为此,基金在成立之初,就将“增进国际理解”定为组织目标,将向各国介绍日本的独特文化、帮助外国人士了解日本文化作为主要工作内容。虽然基金是一个法人组织,但作为受外务省管辖的特殊法人,基金所开展的活动在本质上是为日本政府的外交工作服务的。
根据国际交流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以国际文化交流为目的的人员派遣和邀请;(2)向国外的日本研究提供援助、斡旋,以及开展日语推广工作;(3)举办以国际文化交流为目的的活动,或向此类活动提供援助、斡旋以及参与活动;(4)编写、收集、交换、发行向国外介绍日本文化的资料以及其他国际文化交流所需的资料;(5)开展以国际交流为目的的调查和研究,等(国际交流基金30年编纂室,2016:335)。按照这一法律规定,国际交流基金的主要工作是在国外推广日语,介绍日本文化,并推动国外学者的日本研究。基金的上述工作在其成为独立行政法人后依旧得到了延续,2002年颁布的独立行政法人国际交流基金法中,对于基金的业务范围并未作大的修改,基本上承继了此前的传统。
2002年12月独立行政法人国际交流基金法获得通过,国际交流基金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由特殊法人转变为独立行政法人。作为独立行政法人,国际交流基金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能够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自身运营所需的经费,因此其活动在制度上已不直接受到外务省的控制。但是,由于政府财政仍然是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基金并不能真正摆脱对外务省的依赖。根据相关规定,须由外务大臣向基金发布三至五年的中期目标,基金据此制定中期计划,并提交外务大臣审核通过。随后,由外务省独立行政法人评价委员会①2015年4月以后评估工作在制度上变为由外务大臣直接负责。参照中期计划对国际交流基金的工作状况和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对基金的组织结构和各项工作进行调整。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基金并不可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权,而且由于评估的结果直接影响基金的运营和发展,因此其对政府的依赖程度反而有所上升。
(二)国际交流基金的组织架构与运营状况
1.基金的组织架构
目前,国际交流基金下设总务部、经理部、企划部、文化事业部、映像事业部、日语事业部、日本研究·知识交流部等七个部、青少年交流室、监查室等两个室、日中交流中心、日语考试中心、日美中心、亚洲中心、交流中心等五个中心、以及日语国际中心、关西国际中心、京都支部和分布在24个国家的25个海外事务所。从机构设置来看,基金作为一个组织,总务部、经理部、企划部、监查室等是日常运营所必需的部门,其余的各部门则是对应于基金的实际工作而设置的业务部门。从基金所设置的各业务部门来看,既有完成一项或多项具体工作的部门,也有针对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部门。总体上看,海外日语教育是基金的工作重点,日语事业部、日语考试中心、日语国际中心、关西国际中心都是具体承担这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同时,基金将美国、中国和亚洲作为其开展文化交流的主要地区,因此在本部专门设置了日美中心、日中交流中心和亚洲中心。这一倾向既符合基金的创设目的,也与外务省的外交工作重心保持一致。
2.基金的运营状况
国际交流基金的运营经费包括政府拨款、资产收益、民间捐赠①与政府拨款相比,来自民间的捐赠收入波动更大。捐赠收入最多的时期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这一时期正值日本的泡沫经济达到鼎盛之时,企业和个人对公益事业资助较多。1991年是捐赠收入最多的一年,达到90.2亿日元。但在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陷入了长达20余年的经济停滞期,捐赠收入迅速减少,2015年捐赠收入仅为3.19亿日元。、委托收入、其它收入等。其中,政府拨款和资产收益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在基金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一般都超过80%②虽然该比例在2017年降至73.9%,但这主要是由于2014年以后日本政府每年向基金拨付金额可观的“亚洲文化交流强化事业费”。因此,从总金额来看,基金的收入在近年是呈上升趋势的,2017年达214.81亿日元。。如图1所示,1972年至2017年间,上述两项收入呈现出一定的波动。从正式成立至本世纪初,基金的收入基本呈上升趋势,但在法人化改革以后,收入有所减少,近年又出现了一定的回升。具体来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基金收入中,资产收入占比最大,但从80年代末开始来自政府的补助金(现为“运营费交付金”)成为基金的最大财源。基金的资产收入主要是来自于购买国债、地方债等的收益,但在90年代以后日本国债等的利率大幅下降,因此资产收益在1991年达到最高的68亿1959万日元以后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与此相对,政府的补助金到本世纪初为止,基本上保持上升的态势。但是,2003年基金成为独立行政法人以后,政府拨付的运营费交付金逐年减少,2014年降至124.4亿日元,仅为2000年的75.0%。
文章来源:《海外文摘·学术版》 网址: http://www.hwwzzz.cn/qikandaodu/2021/0126/554.html